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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关于孩子抚养的8个常见法律问题

2023-11-02

抚养纠纷是指父母双方因为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引发的案件,主要包括抚养费纠纷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养是父母子女之间一种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还交织亲情和情感因素,更是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本文总结了抚养的8个常见法律问题,以供参考。

1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基本规则

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基本规则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这是确定抚养权归属的首要原则。法院在审理抚养权案件时,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这包括子女的身心健康、生活需求、教育需求等。法院会努力确保子女能够在生活、教育和发展方面得到充分的照顾和保障。
  2. 父母抚养能力评估:法院会评估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以及其他与抚养能力相关的因素。法院会优先考虑能够为子女提供稳定、安全和良好教育环境的父母。
  3. 子女意愿:法院会考虑子女的意愿,尤其是在子女年龄较大或具有一定判断能力的情况下。法院会尊重子女的选择,并综合考虑子女的意见和感受。
  4. 均衡考虑原则:法院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力求达到一个均衡的判决。这意味着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母中的一方,或者在特定条件下判给双方共同抚养。
  5. 特殊情况考虑: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父母身体疾病、精神状况不稳定、犯罪记录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别考虑。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但法院仍会努力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抚养权归属规则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案件中,最好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 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确定抚养权归属综合考量的酌定因素

确定抚养权归属的综合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这包括父母的收入、资产、工作稳定性、居住环境等。法院会评估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以确保子女的抚养需求得到满足。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经济条件,那么他们可能更有能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2. 父母的教育背景和育儿能力:法院会考虑父母的教育背景和育儿能力,以确保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和指导。如果父母一方有较好的教育背景和育儿经验,那么他们可能更适合抚养子女。
  3. 子女的利益和需求:法院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需求,包括子女的身心健康、生活需求、教育需求等。法院会努力确保子女能够在生活、教育和发展方面得到充分的照顾和保障。
  4. 父母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法院会考虑父母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以确保子女在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如果父母一方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教育资源,那么他们可能更适合抚养子女。
  5. 父母的家庭背景和支持网络:法院会考虑父母的家庭背景和支持网络,包括家庭成员、亲戚、朋友等。如果父母一方有较好的家庭背景和支持网络,那么他们可能更容易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情感支持。
  6. 父母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法院会考虑父母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以确保子女在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如果父母一方年龄较大或健康状况不佳,那么他们可能不适合抚养子女。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力求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以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7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抚养关系确定后还可以变更吗?

在某些情况下,抚养关系的确定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抚养关系通常是在抚养权已经确定后,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对其进行调整。这些原因可能包括子女的需求、父母的情况变化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变更抚养关系,那么这种变更通常是有效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方式和抚养条件等,并签订一份新的抚养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都同意并按照协议履行,这种变更就是合法的。

其次,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审理,并作出是否变更抚养关系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变更抚养关系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或者有其他合法合理的理由,那么法院可能会作出变更抚养关系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抚养关系可能会对子女和父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考虑变更抚养关系时,应当慎重考虑子女的需求、父母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果需要法律咨询或帮助,最好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4父母是否可以轮流抚养子女?

在法律上,父母可以轮流抚养子女。民法典规定,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由法院判决。轮流抚养子女是一种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抚养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子女的成长需求和家庭实际情况。轮流抚养子女也可以减轻父母的负担,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体验不同的生活环境,从而更好地成长。

需要注意的是,轮流抚养子女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制定合理的抚养计划,确保每个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在轮流抚养期间,父母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承担抚养责任,为子女的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8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抚养费中都包含哪些费用?

抚养费中包含的费用通常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1. 生活费:抚养费中的生活费是指子女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费用,如食品、衣物、交通、水电费等。
  2. 教育费:抚养费中的教育费是指子女接受教育所需的各种费用,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不同阶段的教育费用。
  3. 医疗费:抚养费中的医疗费是指子女患病就医所需的各种费用,如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除了以上三项主要费用外,有些抚养费还包括其他费用,如特长班、兴趣班等额外教育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因此具体数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2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6谁来主张抚养费?

主张抚养费的主体为子女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或者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子女参加诉讼。

需注意的是,虽然都是诉讼参与人,但二者的诉讼地位是不同的,在抚养费纠纷中必须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否则会因为诉讼主体不适格而被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7抚养费的数额应如何确定?

抚养费以父母双方协议的数额为主,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予以确定。

人民法院确定抚养费数额所考量的因素:

a.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适当的教育需求及基本的医疗需求等。

b.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主要指在父母的收入范围内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承受能力。

c.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指子女长期生活居住地普通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可以参照本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指标予以确定。

需注意的是,抚养费的数额应当以正当且必要为限,并非是机械按照父母一方月总收入20%-30%来确定,“总收入20%-30%”是一种建议性规范,并不是强制性规范,在一方收入畸高或畸低时,简单地以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子女的抚养费是不妥当的。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8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大学期间的

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a.若父母双方已就子女在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达成明确约定,该约定对父母双方具有约束力,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支持子女要求父母给付大学期间生活费及教育费用的主张。

b.若父母双方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即要看子女是否年满十八周岁或非因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已经是成年人,在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角度讲,已基本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成年大学生就读期间仍普遍接受父母的供养,这是父母基于亲情的自愿行为,而非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1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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