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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师|父亲未按承诺帮儿子买房,被告上法庭…

2023-12-05

现代社会中,年轻人结婚买房压力大,父母亲一般或多或少会给予经济帮助。但也有不少年轻人把父母帮着出资买房、交首付、还月供等,当成“标配”,甚至是父母的“当然义务”。这种想法不论在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得不到支持。

案情简介

50岁的老陈从事销售业务,最近遇上了一件烦心的事情。由于没有按照承诺给儿子买房,老陈竟然被自己的独生子小陈告上了法庭。

三年前,老陈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重新组建了家庭。因为这个原因,老陈与独生子小陈之间产生了一些隔阂。

后来,小陈遇到了心仪的女孩,开始谈婚论嫁。今年4月,他向父亲提出希望父亲能够出资为他购买一套婚房。听说儿子要成家立业,老陈感到非常开心,当场就承诺会出资帮助儿子购买房屋。

老陈回家后仔细盘算了一下,发现自己其实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告诉儿子自己无法出资购买房屋。小陈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生气,赶到了老陈的家中与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老陈签署了一份书面协议,承诺出资100万元为儿子购买婚房。

然而,老陈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这笔款项,并且多次推脱。小陈忍无可忍,将老陈诉至法庭,要求他兑现承诺。

在审理过程中,老陈表示自己经营遇到困难,还欠了不少银行贷款,实在无力出资帮助儿子购买房屋。小陈则坚持认为这份协议是出资购房合同而不是赠与合同,因此是不可撤销的。最终经过审理,法庭认定老陈与小陈之间的协议属于出资购房合同而不是赠与合同。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老陈父子之间的约定实为赠与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在本案中,双方一致确认购房款100万元尚未交付,因此老陈依法享有任意撤销权。作为赠与人,老陈有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由于老陈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款项,并以实际行为表明拒绝履行协议,同时在案件审理中再次表示撤销赠与,因此案涉协议已经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旦被撤销,双方当事人不再享有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小陈无权向老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一、法律角度

  1. 协议性质:根据描述,老陈与儿子之间签署了一份书面协议,承诺出资为儿子购买婚房。这个协议的性质在法律上是可以被认定为赠与合同或者借款合同的。赠与合同表示老陈愿意无偿地将资金或房产转移给儿子,而借款合同则表示老陈愿意给儿子一笔钱,但儿子需要在未来将钱还给老陈。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对协议的理解。
  2. 协议撤销:如果这份协议被认定为赠与合同,那么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老陈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根据描述,老陈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这可能表明老陈已经以实际行动撤销了这份赠与协议。
  3. 诉讼结果:如果小陈坚持将老陈告上法庭,法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协议的具体内容来判断协议的性质,以及老陈是否有权利撤销这份协议。

二、实际操作角度

  1. 沟通与调解:在法律纠纷中,律师的首要任务是尽可能地通过沟通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如果小陈和老陈之间的沟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律师可以协助他们达成和解协议。
  2. 证据收集: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律师需要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协议的文本、双方的通信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庭理解争议的起因和经过。
  3. 法律辩护:在法庭上,律师需要代表小陈或老陈进行法律辩护。这可能包括对协议的理解、老陈撤销赠与的合法性等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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