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2021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年度峰会现场重磅发布《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
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1930.3亿元,较2019年有显著提升。
从营收模式来,打赏仍是直播平台和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直播平台打赏收入占行业收入的75%左右,占主播收入的35-45%,而泛娱乐直播平台的打赏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90%。
直播行业高速发展,正在全面赋能电商、旅游、文化传播等众多领域。调查报告指出,受直播经济增长趋势推动,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化企业、传统企业增项经营内容或入局网络直播领域,为产品和服务拓展新的推广和销售渠道,通过“直播+”的形式实现转型升级。
报告统计,主播群体方面,截至2020年末,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超1.3亿(根据23家平台汇总数据),其中日均新增主播峰值为4.3万人。
直播用户方面,2020年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6.17亿人,占中国网民整体的62.4%。电商直播蓬勃发展,电商直播用户在2020年快速增长,达3.88亿人。
大多数主播月收入3000-5000元
2020年以来,网络主播成为新的职业形态,网络主播群体也通过直播实现个人收入并贡献相应税收。
主播从地域分布来看,主播主要集中在三线及以上城市;从收入来看,大多数主播月收入3000-5000元。
此外,围绕主播而形成的创业团队,衍生出运营管理、直播服务、视频服务、直播电商、辅助后勤等五大类20余种职业,包括策划、助播、场控、品控、客户服务等多种新兴就业形态。实际上直播带动的就业规模非常庞大。
行业格局形成,资本趋于稳定
截至2020年末,具有网络表演(直播)经营资质的经营性互联网经营单位有5966家,其中2020年获得网络表演(直播)经营资质的经营性互联网经营单位有3362家。
报告指出,目前在直播行业中,头部平台约20家左右,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一二线城市。其中TOP5约占整体市场规模的65%以上。
2020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领域共产生23起投融资事件,总融资金额超过62.3亿人民币。相比2019年,投资件数明显增多,融资总额在经历了前两年的爆发后有所下降,为2016年以来最低。
目前行业状况
目前直播行业还存在内容同质化严重,从业者社会认同感偏低、缺乏培训与长线规划等问题。部分直播内容为了博眼球,不断降低内容下限,产生低俗化的问题。
网络直播经历过一个野蛮生长的时期,从业人员门槛低,素质参差不齐、行业管理规则尚未完善、平台审核机制不够健全,所以出现了许多行业负面事件,特别是主播社会认同感偏低,认为都是吃青春饭,进而导致其缺乏长期从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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