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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M持证人原创】女子车内向闺蜜吐槽前夫性冷淡,前夫告上法院,天下人都知道了

2021-11-17

/猪队友的前夫/

引言:小宝和小丽协议离婚几个月了。有一天,小丽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她被自己的前夫告了,说她侵犯了自己的个人隐私和名誉权,那咋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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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广西的小丽和小宝是2016年3月结婚的,婚内小宝一直怀疑小丽婚内出轨,双方在2020年12月就协议离婚了。



离婚后不久,有次小丽在开车的过程中,对坐在副驾驶的闺蜜诉说自己压抑的婚内私生活:

“没错,我是出轨了,但是老公就是个性冷淡!怪我吗?”

几天过后,小丽把车子交给小宝处理时,被小宝在行车记录仪中发现了小丽和闺蜜的对话内容。


气得小宝从此失眠,他觉得前妻太过分了,竟然向外人透露自己的隐私。


小宝认为前妻侵犯了他个人隐私和名誉权,于是去法院起诉,要求小丽在QQ和微信朋友圈道歉,并且向自己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费。



小丽这样辩解:我只是在车里向闺蜜倾诉自己的婚内不幸。对话只有两个人知道。并没有公开曝光,不属于侵犯隐私。

“要道歉也是我私下向前夫道歉,凭什么要在朋友圈道歉,凭什么还要我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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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样判


小丽将自己的不幸婚姻向闺蜜倾诉,目的只是为了得到朋友的安慰,并没有存在主观故意或者是恶意中伤小宝的心理。而且在车内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谈话内容并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没有主观过错。小丽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小宝所谓精神上的严重损害。于是法院驳回了小宝的诉请。

陈律师解读这位前夫如果咨询过律师的话,估计就不会闹上法院了。

首先:小丽没有在公共的场合去曝光他人私隐,是很难构成侵害名誉权,更别说赔偿精神损失费。

其次,这种侵权案件,判决书都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好了,如果不是这位前夫去法院告,大家都看不到这个奇葩事件吧?网友们的评论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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