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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管理师|家族信托:海内外发展、业务模式及突破瓶颈分析

2024-10-09

一、家族信托业务在海外的发展状况

海外地区的家族信托制度框架极为完善,其中,以英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美国为典型代表的普通法体系国家,为这一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与丰富的实操范例。在英国,信托作为财富管理的一种流行方式,其法律框架主要依托于法院的判例法,并自19世纪以来,逐步引入了更多的成文法规,例如1893年颁布的《受托人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信托法律体系承袭自英国,而美国的信托法律则主要由各个州独立制定。

受托人需严格遵循信托文件的各项规定,以忠诚且审慎的态度处理信托事务,这涵盖了信托财产的投资管理、费用支出以及收益分配等多个方面。家族信托的优势在于其高度的灵活性与隐私保护能力,使委托人能够依据家族的实际需求,制定详尽的管理规则。同时,得益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它能够有效隔离债务风险并实现税务优化。此外,海外信托还享有极高的保密性,外界很难获知信托的具体设立细节。

比尔·盖茨的家族信托案例,展示了海外家族信托在多元化投资与慈善事业方面的成熟运作模式。通过Cascade Investment, LLC,盖茨家族不仅成功地保护了其财富并实现了增值,还展现了利用信托结构支持社会公益的创新路径。另外,洛克菲勒家族信托的长期规划与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凸显了家族信托在维护家族财富与隐私方面的独特优势。这些案例共同揭示了海外家族信托的核心特征: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税务优化、慈善事业的支持、长期的财富规划以及隐私保护。

因此,在海外,家族信托已成为高净值人群进行财富传承的标准架构之一,被广泛应用于海外资产的财富规划实践中。


二、家族信托业务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增长及高净值群体的扩大,家族信托作为一种高效的财富管理与传承手段,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家族信托能够为家族提供资产保值增值、风险隔离、权益调整及合理避税等多重功能。同时,它还能够灵活满足家族成员在财富管理方面的个性化需求,比如家族企业的运营状态、沟通频率及认知水平等。

自2012年在中国初露端倪以来,家族信托经历了从规模到系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在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37号文”之后。到2022年底,中国家族信托的存续规模已攀升至约5,500亿元,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家族信托业务的增长不仅体现在总量的扩张上,大额订单的数量与规模也实现了显著增长,这充分说明了市场对家族信托的日益认可。此外,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还得益于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支持。例如,“37号文”明确界定了家族信托的定义,促进了家族信托业务的规范化发展。随着监管环境的不断优化,信托机制在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中的天然优势与独特价值日益凸显,预示着其未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尽管家族信托在中国的发展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随着高净值群体对财富管理与传承需求的激增,家族信托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尽管目前家族信托在信托业总规模中的占比仅为2%,远低于成熟市场的水平,但其发展潜力巨大。相对于庞大的高净值群体而言,家族信托市场仍有巨大的增长空间。特别是随着财富传承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开始关注并利用家族信托来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随着相关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市场需求的进一步释放,家族信托有望成为高净值群体的重要财富管理工具。

同时,家族信托的委托财产也将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趋势,可能进一步拓展至艺术品及具备海外资产配置功能的家族信托。业内普遍预测,随着相关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市场需求的进一步释放,家族信托将成为高净值群体的重要财富管理工具。特别是与慈善信托的结合,不仅能满足客户的财富保值需求,还能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经济与民生的共同发展。

三、中国家族信托的主要业务模式

1、信托公司主导模式

这是一种最为经典的模式,其核心在于信托公司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客户与信托公司建立直接合作关系,由信托公司全权负责财产的打理与传承事宜。信托公司所主导的业务往往以直接面向高端客户群体为主,即直接为那些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服务。这些客户可能出于个人财富管理或家族企业传承的需求,选择信托公司作为他们管理和传承财富的重要工具。

在家族信托的初始设立阶段,信托公司需要对委托人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所有相关手续。而在家族信托的日常运营阶段,信托公司则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及各项事务性工作,这包括财产的妥善保管与登记、交易执行的监督、估值信息的披露,以及定期的管理报告和清算报告的编制等。尽管信托公司主导的模式以直接面向高端客户为主,但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许多信托公司也与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在内的其他金融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例如,一些信托公司会与私人银行部门携手合作,共同利用双方的客户资源来推动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

目前,中国已经颁布了《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为家族信托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

信托公司与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携手合作,借助银行在高净值客户群中的深厚影响力和庞大的客户基础,共同拓展家族信托业务。这种合作方式充分利用了银行的优势资源,有助于更有效地吸引并维系客户。私人银行业务部门可以将信托公司视为专业的产品设计与提供商,为其客户量身定制信托产品,并承担托管服务。这种合作模式促使信托公司能够开发出技术含量高、个性化突出的专属理财产品,以满足高端客户的独特需求。

银行与信托公司通力合作,为私人银行客户提供全面的财富传承与财产规划服务。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双方整合各自的优势资源,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一个成功的家族信托项目需要汇聚来自私人银行、信托、投资等多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并与一线的私人银行家团队紧密合作,共同构建一个“1+1”的客户服务体系。这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体系能够更精准地满足超高净值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3、家族办公室模式

家族信托在家族办公室模式下的运营,以全方位的服务为核心,涵盖基金托管、财富传承规划、投资管理及资产增值等多个方面。此模式着重强调家族的主导地位,并通过固定信托收益分配与特殊信托收益分配这两种策略,来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

在家族办公室模式的框架下,家族信托采用了一种双重结构:一方面,由专业的受托机构负责整体架构的设计与搭建;另一方面,家族办公室则专注于财产的投资管理,从而强化了家族对财富的掌控力及隐私保护力度。该模式不仅仅局限于产品的销售,而是更加注重提供咨询与顾问服务,以更精准地满足高净值客户在财富传承及企业延续方面的需求。同时,它还能有效地管理股权的转移过程,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与顺利传承。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演进,家族信托模式也在持续创新中。通过运用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家族信托实现了风险管理模式的升级与转型,达到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这种创新不仅显著提升了家族信托的运营效率与安全性,还为家族的财富管理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与选择。

四、我国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瓶颈与突破

虽然家族信托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相对庞大的潜在市场来说,还远没发展到应有程度,有着巨大的空间和市场,我国家族信托业务发展存在以下问题和瓶颈,急需解决,以进行突破。

1、信托制度保障不足

这是影响我国家族信托市场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障碍。当前,我国的信托体系尚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较为简略。《信托法》与《税法》中均未对信托的税务处理作出明确界定,这不仅导致家族信托的节税优势无法得以彰显,还极大地提升了设立家族信托的费用门槛,削弱了潜在客户的积极性,进而制约了家族信托的进一步发展。

除此之外,相关配套制度的缺失也是一大问题。家族信托的有效实施需要依托完善的配套制度,但现有的制度框架仍显不足。例如,信托登记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灵活性,信托税收制度也尚未成型,这些因素都严重阻碍了家族信托业务的快速推进。同时,信托主体的责任界定不清、保密制度的缺失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完善,也使得家族信托在法律层面面临着诸多争议与不确定性。

2、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位

在中国,家族信托的发展受到了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的制约。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且规范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这导致非货币资产,如不动产和车辆等,难以进行信托财产登记。这种制度的缺失严重阻碍了家族信托的发展,因为高净值客户的家族财富主要以这些非货币资产的形式存在。信托财产登记的缺失不仅限制了家族信托资产类型的多样化,也影响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风险隔离功能,进而影响了家族信托业务的推广和深入。

3、行业人才缺乏

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税务、投资等多个领域的专业人才支持。然而,当前我国家族信托行业在专业人才的培养上显得相对迟缓,系统化的教育体系与专业培训机制尚未健全,这使得具备全面专业素养的人才在市场上显得供不应求。

目前,多数信托公司还未能构建起专业的服务团队与相匹配的服务流程,因此在提供个性化或半个性化服务方面显得力不从心。此外,由于家族信托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该领域的专业人才普遍缺乏实战经验,尤其是在处理复杂的财富传承规划时更显捉襟见肘。再加上高端人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国内信托公司在吸引与留住顶尖人才方面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职业发展路径的不清晰,以及行业认同度与吸引力的欠缺,进一步加剧了人才短缺的困境。

4、认知和规划上的挑战

服务机构与高净值人士对家族信托的理解往往不够深入,缺乏对其潜在价值和复杂性的认识。这种相对浅层次的认知可能导致无法充分利用家族信托在财富保护、管理和传承方面的优势。同时,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即过分强调信托的设立过程,而忽视了对其长期规划和设计的重要性。这种“重施工、轻设计”的倾向可能导致信托结构不能满足家族的长期利益和特定需求。

5、非标资产管理和投资问题

非现金财产,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等,在转入信托结构时遭遇政策壁垒,可能会产生高额的税负和其他成本。这些障碍限制了家族信托资产的多元化,影响了信托的灵活性和效率。同时,传统信托业务模式的转型面临困难,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领域的创新和投入不足,这不仅影响了信托服务的质量和多样性,也制约了家族信托业务的整体发展。

6、司法实践中的阻碍

在中国,随着信托业的迅速扩张,营业性信托争议案件的数量急剧上升,这些案件涵盖的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在审理信托争议案件的过程中,法官常常会遇到多种挑战,尤其是在信托理论知识的积累上。当前,我国的法官普遍在信托理论知识方面存在不足,他们更倾向于运用《合同法》等传统民法原则来处理信托争议,这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信托法律关系的本质。而跨境信托争议更是成为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大挑战。由于这类争议涉及多个司法区域,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再加上法官对信托理论的掌握不够深入,使得处理这类案件变得尤为困难。例如,在处理涉及海外信托的案件时,法官不仅需要具备国际私法的基础知识,还需要对信托法律关系有深入的理解,这对法官的理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尽管《信托法》明确规定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时并未得到充分保障。例如,当信托财产的来源存在争议时,法院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而损害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因此,法院在处理信托争议时,应充分考虑信托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准确适用法律,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7、社会文化因素

当前,社会普遍缺乏深厚的信赖文化氛围,这导致了公众对于将个人财产托付给专业机构管理持有保留态度。这种信任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族信托业务的推广和深入。由于“受托人”文化尚未完全形成,人们对信托机构的专业性和诚信度可能存在疑虑,担心财产转移后可能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五、结论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与税收制度的不断优化,以及信托登记制度的逐步确立和信托监管力度的加强,家族信托领域正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专业机构涉足家族信托业务,促使该领域的从业人员向更高水平的专业化方向发展,并不断丰富服务内涵,以更好地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伴随着这些积极的变化,高净值群体对国内家族信托的理解与信赖也将逐渐增强,进而促使他们更加关注并认可家族信托服务。

在这一趋势的推动下,家族信托的资产类型将不再仅仅局限于现金类资产,而是会进一步拓展至保险单、股权、房地产以及艺术品等多种形式的资产。这种资产配置的多元化不仅为家族信托开辟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将为高净值家族提供更加全面且个性化的财富管理与传承解决方案。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家族信托行业在我国将迎来一个更加稳健且可持续的发展前景。

来源:公众号“私人财富管理师P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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