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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M持证人原创】11岁男娃为要压岁钱把亲爹告上法庭,法院判赢了!​

2021-08-24
- 01 -案情简介
吴某(女)与于某(男)各自离异后同居,2008年7月17日生育男孩儿于小某。两人同居几年后分手,于小某随母亲吴某共同生活。2019年,11岁的于小某将于某告上法庭,请求返还其姑姑、奶奶等亲戚赠与于小某、但被于某占有的压岁钱4000元。
- 02 - 法院裁判
原告的母亲吴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向法庭提交了两份关键证据:(1)被告向原告微信发送的照片——人民币4000元拍照;(2)微信聊天记录“这是奶奶、二姑、三姑、小姑送你的压岁钱”。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于小某返还压岁钱4000元。
- 03 -律师分析
(1)亲属赠与压岁钱的行为合法有效。
压岁钱是中国春节的传统习俗,长辈给晚辈压岁钱,是长辈无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晚辈。8周岁以上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取红包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合法有效。因此,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5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第6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2)压岁钱的所有权属于孩子,父母不得随意挥霍。
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代为保管孩子的压岁钱,但除了维护孩子的利益之外,不得随意处分。
比如给孩子交学费、买衣服、买玩具等,都算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而处分。但父母如果拿孩子压岁钱给自己花了,那则涉嫌侵权,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3)11岁少年压岁钱被侵占,有权以返还不当得利或赠与合同有效为由提起诉讼。

于某作为于小某的父亲,代收了奶奶和姑姑赠送给于小某的4000元压岁钱之后,并未转交给于小某,该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于小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于某返还压岁钱。
司法实践中,也有以赠与合同生效为由要求履行赠与义务继续给付压岁钱的案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5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4)未成年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其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
于小某11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吴某作为生母是其监护人,当于小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时候,吴某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代表于小某举证质证、参加法庭辩论、发表陈述、提起上诉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三条之一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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