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项关于中国城市老龄化的调研数据值得我们共同关注:“我国目前有149座城市深度老龄化(即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对三沙市之外的3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梳理后发现,目前全国有149市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其中有11个城市已经进入超老龄化阶段。
根据今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 年中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达到 1.91 亿人,占比 13.5%。根据中度预测,中国将在2022年正式进入老龄社会(aged society,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在14%到20%),并在2033年进入超老龄社会(super-aged society,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在20%以上)。
数据也显示出,人口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性别结构持续改善、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但同时,中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在这其中,也有人们婚恋、生育观念的改变——比如,更加“晚婚晚育”。
据《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自2015年至2019年开始,我国结婚率逐年下降,离婚率逐年上升,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比例逐年增加,2019年全年依法办理登记结婚手续927.3万对,依法办理登记离婚手续470.1万对。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5388 万人,占总人口的 18.1%,2018年我国单身成年人口高达2.4亿人,其中独居状态的超过7700万。预计到2021年,这一数字会接近1亿,单身人口也将接近2.6亿人,这个数字接近我国人口的五分之一,实在让人震惊。
在未来,单身、独居现象越发广泛与平常,未来人们的养老模式可能也会随之发生极大的变化。在过去,家庭养老是社会主流,一夫一妻、儿孙满堂是一般家庭的标准配置,但是在未来,无伴侣、无子女、无父母的家庭将会大量出现,如何更好的面对和解决这些家庭的养老问题,成为社会一大挑战。而近年来,意定监护制度由于极有希望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而引发热议。
意定监护
随着老龄化和单身化时代的来临,为了面对和解决这一社会现实,意定监护制度被赋予了希望。
意定监护是指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从意定监护的定义可以看出,订立意定监护协议的条件主要为:1.主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经过被监护人和监护人共同协商;3.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狭义的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为自己的利益设立的监护。
在监护启动后,监护人不仅帮助我们做决定,帮助我们维护权利,帮我们进行财产管理,几乎是全方位的接管我们被监护人的整个人生了。
上海独居老人马大爷无依无靠,遇到难事都是附近水果摊摊主游先生帮忙,老人意外摔伤后也是游先生陪床照顾。出院后,老人邀请游先生一家住进自己家中,并与游先生一起做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游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同时公证在其过世后将价值300万元的房产赠予游先生。
但由于存在意定监护人滥用权利的可能性,而原则上信托是不涉及身心照管,代理、监护等等的。那现实生活中,我们个人或家庭的需求又远不止仅围绕财产这么简单。这时候,围绕人身+事务处理+财产的监护支援信托就这样被现实驱动而产生。
监护支援信托
监护支援信托的概念由日本创设,据日本家庭裁判所的统计,从2011年起日本的监护人特别是亲属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愈演愈烈,通报件数逐年递增,至2014年达到巅峰为831件,财产损失总额数高达56.7亿日元(约3.4亿人民币)。为了防止亲属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根据日本最髙裁判所的提议,日本从2012年起开始将“监护制度支援信托”导入监护开始的审判。
在日本,“监护制度支援信托是指,将接受监护制度支援者(即本人)的财产中,必须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钱款作为储蓄款交由亲属监护人管理,平时用不到的部分以信托的方式信托给信托银行。利用该制度后,当监护人要求返还信托财产或者解除信托合同时,必须出示由家庭裁判所发行的指示书。在这种方式下,由于只凭监护人的判断无法取回财产,则可以便捷且有效地保护本人的财产。
在我国,监护支援信托目前并没有法定的定义或概念,实际是“监护+信托”的制度结合。万向信托创新研究部副总经理兼慈善信托部总经理李元龙博士将监护支援信托简单归纳为,“监护支援信托就是当事人提前安排未来人身事务的同时,将大额财产通过信托进行隔离和保护,由受托人按照当事人提前安排的规则进行信托管理和运行,一旦当事人发生失能失智等情况,由监护人履行当事人的部分权利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生活品质,同时也降低监护人在财产管理方面的风险和负担,助推我国监护制度更加广泛和有效地服务于需求群体”。
2020年10月,万向信托联合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将信托制度与监护制度进一步融合,同时结合遗嘱,成功落地全国首单复合型监护支援信托。本次监护支援信托创新地通过“信托+监护+遗嘱”复合新模式,首次同时融入了监护服务、遗嘱、遗产管理人等理念。万向信托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与刚性需求,通过资源整合,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服务,帮助当事人实现自己的养老规划和未成年子女的未来生活规划,内容覆盖家庭全生命周期。
本次监护支援信托的升级和落地迈出了我国“信托+监护+遗嘱”融合创新的重要一步,有力地助推我国信托制度、监护制度与遗嘱的综合运用,具有极高推广和应用价值。
图上仅为大致流程参考(信托只是服务当事人的工具之一,特别是监护支援信托,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与其他工具、委托书、遗嘱等法律文件和其他金融工具综合配套和运用。)
中国未来的支援信托潜在需求人数是相当大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孤独状况大量存在,引发了监护缺失及不良销售人员高价兜售伪劣保健品、金融产品等情况,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诈骗、非吸等刑事案件也是屡见不鲜。独居、空巢若再加上突然的失能失智,其人身照管及财产管理更加堪忧。民政部2016年公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数量较大,全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大致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失能失智老龄人,由于未能在清醒时对自己的养老照护及财产进行妥善安排,一旦突然失能失智,极易出现监护缺失,被图谋不轨之人伤害,财产权益遭受严重损害,人身照管也失去应有经济保障,如保姆侵占独居失智老人房产及储蓄的案件就为老龄人敲响了警钟。
此外,残障子女的父母同样有这样的忧虑,父母离世后他们的孩子怎么办是梗在这些特殊父母群体心中最痛的刺。根据2019年《中国自闭症教育康复行业发展状况报告Ⅲ》披露,中国的自闭症谱系儿童超过1000万,0-14岁儿童的数量超过200万。因其病因不明、致残率极高且无法根治,需终身干预。李元龙博士介绍,“目前监护支援信托的受益人群体主要为未来人生规划有较强需求的老年人、特殊需求家庭、有家族病史很可能失能失智的人群,我们相信在中国一定有更广泛的需求,因为能解决很大的社会问题”。
小结
无论是意定监护制度、遗产管理人制度,还是监护支援信托、遗嘱信托,虽然制度的目标与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其中要关注的法律关系与搭建的法律架构均有相互融通之处。特别是顶层设计的环节,人与人,人与钱,权与责,义与利均应合理设计,多层次多维度筹划,务求做好各层关系链条相互链接,又互相制衡。这也是笔者在《遗嘱规划》系列课程中老生常谈的“平衡与制衡”的“术与道”。
人的一生,从出生到离世是自然规律,然而疾病、意外往往带来猝不及防,未雨绸缪、制定预案,提前规划;财产事务、人身事务,井然有序地做好了财富安全、传承、生存尊严及养老品质的保障等一系列的准备, 即使在遭遇失智失能或(部分)失智失能的情况,仍可以依本人意愿安度晚年生活。
寄语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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