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同日,江苏省盱眙县法院向一名父亲发布了全国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该份指导令内容指出:“被告人实施犯罪时系为成年人,你作为被告人的父亲,没有积极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其辍学并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你于2022年1月1日上午8时30分到盱眙县法院科技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近年来,犯罪低龄化、情节恶性化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频发,社会各界越来越认识到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方燕律师身为全国人大代表,连续多年呼吁在家庭教育领域进行立法,并带领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参政议政小组于2020至2021年间多次参与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工作:多次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和通过前评估会,各方努力下,终于在2021年10月23日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出台!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记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如今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布,无疑是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实践方面往前推进了一大步。
家庭是教育孩子的重要基地,孩子犯了错,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盱眙县法院在办案中发现被告人的父亲疏于履行监护职责而对其发布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履行法律赋予神圣职责的价值体现。
身为中国52.2万多名律师中普通的一群人,我们何其有幸能通过参政议政工作将智慧结晶洒向千家万户,期待有一天,中国几十万名儿童全部都能得到家庭的良好照顾,健康而快乐!
当前,西安市民饱受疫情管控之苦,但每家每户的孩子们却因此而获得与父母朝夕相处的时机,希望父母们放下手机,多陪伴孩子,引导孩子们积极健康、快乐充实的度过疫情居家时光。
孩子们从出生起就天生会寻求与他人的情感联结,而且那些感觉到与家人、学校和社会之间美好情感联结的孩子则可能较少做出不良行为。 ——简•尼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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