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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师|带着假结婚证上法院起诉闹离婚,这怎么回事呢?

2022-11-11

女子和男子感情不和要求离婚,在法院要求双方提交婚姻登记证明时,女子居然提交了一份双方的离婚证复印件,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案情回顾


女子孙丽和男子李兵2013年认识后,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开始几年,二人的婚姻生活还算美满,慢慢地,双方相处越来越不和,孙丽觉得无法和李兵共同生活了。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除与李兵的婚姻关系,并分配共同财产。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案件庭审过程中,法官要求双方提供婚姻登记证明以证实婚姻事实时,孙丽提交了一份复印件,但经法官审查发现,这张复印件竟是一张离婚证复印件。难道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吗?这张复印件又是哪来的?法官对此迷惑不解,带着离婚证来法院起诉离婚,这样的事情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为此,法官询问了民政部门,经核实,孙丽与李兵并未离婚,该离婚证复印件是假的。在法官询问孙丽复印件的来历时,孙丽情绪激动,将该复印件撕毁,拒不配合法官调查。法官对相关法律进行释明之后,孙丽承认该离婚证是其在打工时,为获得公司宿舍而在某复印店伪造的。此次来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为证据,其忙乱中错拿了此复印件。

二、法院判决


本案的法律问题,孙丽的伪造身份证复印件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孙丽只伪造了一张离婚证复印件,其情节较轻,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或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孙丽有伪造证件的嫌疑,将案件移交了公安机关。经调查,孙丽的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后果,公安机关对其批评教育后予以释放。

三、释案说法:伪造证件最高获刑十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或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结语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及印章应由国家发放,不允许个人制造或买卖。证件不仅代表着个人的身份、信息,也代表着国家机关的权威,随意对其进行伪造,是极其恶劣的犯罪。

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但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同时,更需要大家对法律多份尊重和敬畏。每一名公民都应当熟悉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认真保管和对待手中的证件,坚决拒绝伪造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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